宗教

其实作为与“科学”一定程度相对的概念,并不必要写很多关于宗教的事情,因为只需要理解它们的互补性就好了。

宗教我想便是人对世界的理解中,不出自人的观察和理性的部分。那么其实也可以说,宗教一半的来源和科学是完全一样的:人天然的追求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是规律。人对每一件事都问出了“为什么”,而其中总有一些没能被观察和理性解决,而宗教就填补了那一部分。人曾经不知道洪水是怎样来的,打雷是怎样来的;人现在也不知道宇宙的规律是从何而来的,宇宙会往哪里发展;人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死后是什么。宗教就可以对这些现象提供一个概略的规律,而不再是以未知而终结。我想这就是我对宗教的定义。(顺便我斗胆猜测一下一神宗教的流行原因,说不定正是人对更本质更简单规律的追求)

我对这样定义的-广义的-宗教,大概是一种不关心的态度。毕竟,我想花更多时间在理性的部分上面。如此一来,这篇文章似乎可以就这样结尾。

但是我想评论一下,当今的社会中所流行的,从古代流传来的,具体的那些宗教。我对它们总体上还是一种不认同的态度,我想原因可能是有两点吧:

一些宗教能够在社会中流行超过千年,往往已经超出了“对未知的追求”的范畴,而是更多的出于社会属性。有人可能依靠以宗教为名的社会组织来社交,来追求某种社会身份或地位,来追求财富,追求认同。他们甚至并不一定认同甚至理解那些宗教,只不过出于人类社会关系的原因而参与这些宗教活动而已。我并不理解类似时间发源出的宗教会如何产出对规律的更高明或更不高明的解释,以及如何靠这种事情就把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分划成这种或是那种。这种分划方式比种族或是国家这种已经十分粗浅的分划方式明明还更加没有道理,却如此普遍的存在和扩张。

另一点是,如果认同对“科学”和“宗教”的分类学的话,那必然会随着时间,科学的范畴逐渐增加,宗教的范畴逐渐减少。(但这并不代表科学最终会覆盖全部!)但是大约出于对简单规律的追求和以上已经作为社会组织的宗教的已有惯性,目前的宗教似乎并不退让-至少退让的并不如科学的进展。过去,有人因此烧死科学家;现在,有人拉上空中的线,发明了自动程序的电梯;将来,还会有人因吃不吃猪肉发起战争 – 而这一切,他们都解释为符合超过千年前的教义?寻求同类,争夺资源,当然是人的应有的性质,但我看来并无必要用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吧。

科学

要说我有什么信仰的话,大概可以说我信仰“科学”。这甚至可以说是我的世界观的基石-甚至比世界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还要根本吧。

如果用“信仰”这个词的话,有一些人可能会用“科学神教”这样的词来抨击 – 指的不是Scientology这个具体的组织,而是说用一种盲信的态度认为只要是“科学”的就是“正确”的。也有很多各种神的信徒会拿出各种历史上的科学家 – 显然最主要是牛顿 – 的宗教信仰来试图说明科学的尽头是(他们信仰的那种)神。这个话题我也许会在另外的宗教评论里面提到,但是这里我只是想先表明,我信仰的“科学”不是这个意思。

我想说我相信的科学,大概是这样一种世界观:就是这个世界是有规律的。这些规律会是普遍的,不会变化的规律。会有更基本,更本质的规律,从此推演而出更复杂,更具体的规律。而这些规律,是能够由人的观察,总结,推断而判断的。

规律的普遍性

规律为什么普遍?似乎完全是一种废话-如果不能普遍,那它就不能称为规律。这些规律,要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场景都依然成立。在英国会下落的苹果,在中国也会下落,在织女星上也一样会下落。当然,在普遍的语境里面并不会定义得如此严格,于是总会有“规律的例外”,“规律成立的条件”之类的。我认为这样的情况,是人还没有得出正确的规律,完整的规律的原因。那也就来到我们的下一个话题。

规律的关系

有些规律是宽泛的,宏观的,粗略的,而有些规律是细致的,微观的,精确的。人是需要认识到规律的区别和联系的,从而更完整更准确的理解这个世界。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牛顿运动定律和基于相对论的运动定律,或是量子力学的定律和宏观上的电磁定律之间的关系。有些人会说一种是正确的,一种是错误的,但我认为应该去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有时会有更简单,容易理解的规律,但它背后有深层的本质的规律,但这与理解简单的规律和它的适用的情况并不矛盾。观察需要由浅入深,对规律的理解也一样。这并不是那些规律有“例外”,而是有更深层次的规律还没被联系起来而已。

但我还是希望人能够找到一个,或是一组,世界最本源的规律,而其他的规律都由它们来衍生出来。我也不懂数学,但我想2026年邓煜的菲尔兹奖的成果就是一种这样的工作,将微观的基础的规律和宏观的宽泛的规律联系起来。但是,世界真的有简单的一组基础的规律吗?还是说复杂的世界必然有复杂的规律?这就还要靠人去发现了,但是我还是微薄地希望世界的本质是简单的。

人的观察和理解

如果世界如我所想那样地按照规律去运行,那么自然不管人有没有得到这些规律都不影响它们的客观存在和作用。但是,那样的事情就不是“科学”。在人开始去观察和理解之前,星球就早已按照规律形成和运行,粒子也照样会有相互的作用和演化。但是“科学”,应当是人去观察所有世界的现象,并且去总结,逻辑推演,得出,和理解这些规律的那种“过程”。

信仰科学

这个结论,才是我所谓信仰的部分:这个结论我没有证明,也认为没有方法去证明。它也可以说是等同于我对人的定义,也就是说等同于我自己的公理从而无法证明。这种“科学”的过程,就是信息和物质熵减的过程-铁球掉落,羽毛掉落,日升月落,星辰运转,可以是同一件规律;木柴燃烧,生铁变锈,生物呼吸,也可以是同一种规律; 把看似千变万化的物质和信息的变化,简化为几种规律的描述而已。

当然,既然是无法证明的信仰,我也完全理解人会有选择不同信仰的自由。如果有人说,这些规律能够存在,完全是因为他们所信仰的那个神想要这些规律,我也完全可以接受。但相对地,我不喜欢他人自己信仰的事情就存在矛盾,或是将明显人可以观察和理解的事情作为神的恩赐,这样做的话不如说是在贬低他的神,或者是说人能够代替神的地位了。如果有一位神,先想要地是平的,又想要地是圆的;先想要地是宇宙的中心而其他星辰按照神奇的路线移动,又想要星球之间绕椭圆轨道互相绕行 – 而明明人已经观察到从古至今它们的运行规律从来没有变过,那这样的神岂不是还不如人?

所以回到开头,如果要反驳对这种信仰的反驳的话,我要说我信仰的并不是“现在大众/科学界认同的科学结论”,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信仰的也不是得到科学结论的的方法论。我所认为“科学的事情”,就是世界存在规律,可以被人确认,仅此而已。而相对的,我不能认同那些“这种事是这样的,那种事是那样的”而不去揭示更本质规律的说法,我也不能接受“这只是偶然而已”的解释,我只想对世界上每一种存在,每一种关系,每一种现象,每一种运动,问一句“为什么?”, 和“那,其他事也一样的吗?”。这大概就是我想要的“科学”吧。